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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安网8月04日讯(通讯员 刘甜王志文)近日,岳阳市华容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因离婚纠纷引发的子女抚养费执行案件,敦促家长履行抚养义务的同时,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鲁某与郑某因离婚纠纷诉至法院,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郑某1由郑某抚养,婚生子郑某2由鲁某抚养。郑某自2016年8月起每月向鲁某支付郑某2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2000元至郑某2读小学时止,自郑某2读小学起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该调解书发生效力后,郑某并未按照约定事项向鲁某支付郑某2的抚养费用。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华容法院立即向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执行义务,向鲁某支付郑某2的抚养费用合计36000元,但郑某仍不以为然,置若罔闻。由于郑某系外地人,执行人员难以掌握其行踪,且经多方查控,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子陷入执行僵局。无奈之下,执行员将郑某限制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该案件也只能依法以终本方式结案。
郑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给其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开始尚且能忍受,但由于无法从银行获取贷款,对其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为了消除不履行执行义务造成的不利后果,郑某主动与华容法院执行局联系,多方筹措资金后,向鲁某支付了迟到多年的36000元抚养费,并与鲁某达成履行协议,另行一次性支付郑某2 的抚养费190000元。
该案顺利执行完毕后,在执行法官的训诫和劝导下,郑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不应该对多年来小孩不闻不问,更不应该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今后将想方设法修复濒临破裂的亲子关系,主动承担起作为父亲的责任,保护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