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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补领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机动车号牌补领,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2.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牌丢了一个不能上路,丢失后应立即去交管部门补办车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车子过户给别人后车牌能保留六个月。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汽车牌照是无法过户的,车辆可以办理过户给其他人,而原机动车牌照只能转移到原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能过户给其他人。而且,机动车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车管所就会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进行注销,并且给受让方发布新的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