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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记者了解到,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出台《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法重点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各级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安排集中学法;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要建立健全定期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党内法规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确保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学时;定期组织专题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法治文化阵地作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等。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继续教育的必训内容;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每年不少于2次的专题法治培训。各级领导干部作出重大决策应遵循依法决策原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下转02版)(紧接01版)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将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同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提供专题述法报告;坚持开展专题会议述法,将述法情况纳入巡察工作范围,把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等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继续做好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考法工作,考试成绩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档案;建立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组织开展专题考法;坚持干部培训常态化考法,坚持法治建设督察考法。
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将纳入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第三方评估,作为法治建设年度效能考核、法治建设督察的重要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