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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要闻:父母房产怎么样给子女合算

2023-05-30 10:57:23 来源:法问网

继承成本最低,但手续繁多


(相关资料图)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继承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意味房屋产权人只有一个子女,那么产权人去世后房产自然继承给下一代。但如果房屋产权人有两个或以上子女,那就需要立遗嘱明确房产由哪个子女来继承,或者其他兄弟姐妹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才能由其中一个子女单独享有继承权。

优势:

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

劣势:

1、采用继承法过户房产,继承人需要办理各种证明,期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继承人日后出售此房时,将被征收20%个税。如果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

继承公证费和房屋评估费是继承过户中两项最大的成本。

继承权公证费用主要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对于父母名下房产的价值,并非自己说了算,需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当前市场行情进行评估而定。通常情况下,评估价格与市场价相差不大,所以该费用可基本确定为按市场价2%来收取。

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按照阶梯式收费,按房产评估价的0.01%-0.5%不等。当然,评估价格越高部分,收取标准越低。

此外,继承过户时应承担过户税费,根据房屋评估价收取0.05%的合同印花税,同时还收取登记费和权证印花税等,后两项费用极低,可忽略不计。

赠与更自由,无需公证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除了配偶、子女之外的其他亲人,都不能采用继承的方式,只能选择赠与或买卖过户。

优势:房屋产权人可以自主进行选择,把房屋赠与任何一人,赠与无需公证。

劣势:受赠人出售此房时,将被征收20%个税。如果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其中,税费收费标准为3%,个人名下的居住类房屋不收房产评估费用,非居类房屋需要收房产评估费用。房产评估费一百万以内按千分之五收费,一百万以上的按千分之三收费,比如200万的评估价,评估费就是8000(计算方式为:第一个100万交5000,第二个100万交3000)。

买卖最为利索,税费缴纳较多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在买卖方式的过户中,不同的情况,费用也是不同的。

优势:最常见的过户方式,无需太多繁琐的手续,操作便捷,安全省心。

劣势:买卖过户,需缴纳较多的税费,造成额外的经济支出。

父母将房子“卖给”子女,与普通的交易方式完全相同,并无明显区别,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也与普通房产买卖方式毫无二致。房产买卖承担税费最高的情形为该房产购买时间不满2年,且子女名下已有房产,那么,交易双方要承担3%的契税、5%的增值税以及全额1%的个人所得税。

同样一套房子、权利人人数、产证年份、房屋价格、份额比例,都会影响转让的选择方式。继承、买卖转让、赠与三种方式也各有利弊,建议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

继承过户方式

存在一些限制,在父母在世时是不能办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继承。如果考虑为孩子就近入学急于落户而父母健在,则无法通过继承这种方式来完成过户,必须考虑买卖或者赠与方式。

买卖转让

这种过户方式,尤其是在一些可自行确定合同价的城市,由于税费大幅降低,不失为一种上佳选择。

但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政策影响,近期随着调控收紧,部分城市名下已经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子女,则会受到现有调控政策限制而无法实现过户,因此在无法通过继承方式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则只能通过赠与方式了。

赠与方式

简单便捷,而且所需承担的费用也不是很高,这种方式也值得考虑。尤其是在限购的大背景下,部分没有购房资格的外地人或者境外人士,可以通过这种途径完成过户。

不过这种方式只适合考虑将房产留作自用或长期出租,而如果今后要出售,这种方式就不太适合了,未来所需面对的高额税费将会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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