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务罪的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只有了解妨碍公务罪的构成条件的背后意义。才能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以保证自己的切身利益。这为大家全方位解读一下妨碍公务罪的构成条件。
什么是妨碍公务罪呢?
(相关资料图)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妨害公务罪构成条件):
被侵犯的对象是谁?
构成条件又是什么呢?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红十字会等正常的公务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首先,妨害公务行为,除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以外,必须是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实施。“暴力”,一般是指对侵犯对象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进行其他人身强制,如捆绑、拘禁、殴打等,但也并非仅限于此。“威胁”,是指以加害本罪对象或其亲属的人身、破坏其名誉或毁损其财产相恐吓,从而迫使本罪对象不能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其次,行为对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工作任务的阻碍,既可以表现为迫使本罪对象不能或不敢实施其正常的公务活动,也可以表现为强迫其违背职责,实施依法不应当实施的行为。最后,行为发生的场合是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工作任务或者履行职责期间,特别是当行为对象是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时,必须是发生在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
在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时,本罪属于行为犯;在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本罪属于结果犯,即本罪的成立要求有严重后果。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前述四种人员正在依法执行任务或履行职责而有意对其进行阻碍。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精神受害,经济利益受损等方面的困扰,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直接起诉或报警立案,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内容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内容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或网站客服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妨害公务:14天居家隔离变9个月刑期
疫情期间妨害公务被判10个月
重庆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全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