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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2023-08-24 17:19:17 来源:法问网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除了要分割共同财产外,还要对共同债务的偿还做出约定。按照婚姻法规定,对于共同债务的部分,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要共同分担,不得要求一方全部承担。目前很多家庭都是贷款买房的。那么离婚房产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吗?我们一起跟随小编了解下吧。

一、离婚房产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二、离婚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综上所述,房产是一个家庭比较重要的资产,如果房产是婚前所买,并且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由一人还贷的话,离婚时贷款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房产贷款属于共同债务。鉴于房产的特殊性,一般来说,拿到房产的人会给对方一定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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