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网讯“郭法官,有一件紧急的事情求助,工人在施工时受伤,劳动关系复杂,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8月8日晚9点30分,宁德市寿宁县人民法院斜滩人民法庭庭长郭强接到凤阳派出所民警的求援电话。了解完大致情况,郭强当即从法庭赶赴凤阳镇,晚上10点到达目的地后,立即组织派出所与有关当事人进行诉前多元调解。
原来,阿春、阿夏、阿秋、阿冬(均为化名)4人合伙承揽何某的房子地基工程,阿冬中途退出,由胡某接替。胡某在施工时受伤住院,其儿子报警。由于各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和责任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凤阳派出所民警在多次调处不成后,请求人民法庭的支援。
郭强首先对该纠纷进行梳理,并一一会见当事人,对各方的过错程度及责任进行分析,其次依据医院诊断预估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应损失并得到当事人确认,最后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厘清各方责任。其间,派出所民警也努力劝说各方以邻里情、工友情为重,帮助胡某渡过难关。
8月9日凌晨0点30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6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8月9日晚7点,阿春、阿夏以经济困难及胡某私下承诺免责为由不履行协议。随后两天,郭强连续往返凤阳镇,对阿春等人进行释法说理。8月10日晚10点45分,何某及阿春等人当场将赔偿的现金交给胡某家人,并由胡某确认收款,各方握手和解。至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胡某的伤情急需用钱,且还需二次手术,费用尚不确定,若选择起诉的话,需待所有证据确定下来才能结案,耗时较长,其子女均在外务工,诉讼成本较高。法院提前介入调解,在最短时间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阶段,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郭强表示。
近年来,斜滩人民法庭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努力延伸司法“触角”,靠前服务,能动司法,对矛盾纠纷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消化一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寿宁法院)